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拨付材料
申请单位将“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打印加盖公章(每一页都须盖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并递交。对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须验原件,递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的每一页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
(一)境外展览项目
1.境外展(企业)项目
a 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或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
b 随组团单位参展的企业自行申报时,需提供组团单位出具的“未领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的证明”;
c 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协议);
d 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e 参展人员的护照(复印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f.企业参展展位效果图或照片
(二)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
(2)认证证书;
(3)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4)提供认证单位的有关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产品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
(2)产品认证证书(CMM认证的证书);
(3)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4)凡在国内的产品认证公司需提供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认证资格批准件、国外认证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
(四)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制作单位的合同;
(2)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实物一个;
(3)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五)创建企业网站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制作单位的合同;
(2)将创建的公司网址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六)境外市场考察项目
(1)出国考察人员的护照 (复印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2)出国考察人员的机票电子行程单和出票单位开具的发票(备注机票往返地或提供登记牌复印件)及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3)企业为出国人员购买的社保凭证(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出国当月及连续6个月社保核定单);
台、港、澳人员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照片页和工作单位页),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须一致,且出国考察期在证件有效期内;
外国人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照片页和工作单位页),许可证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须一致且出国考察期在证件有效期内;
(4)出国考察报告(1000字以上)。
(七)电子商务项目
(1)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帐单;
(2)电子商务合同;
(3)将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购买服务页面信息截图以及地址链接打印在一张A4纸上。